非移民类签证 -B (商务)签证
2010-09-07 03:06:50 美国恩宠月子中心
B 签证(访问签证)介绍
B 签证分为两种。 B-1 签证目的是为了赴美进行短期商业活动﹐如商业考察、洽谈生意等。 B-2 签证系为观光﹐旅游或探亲专用的签证。持 B 签证来美的人士一般在入境时﹐移民官会给予不超过六个月的在美停留时间。 B 签证人士在入境后如果有需要﹐可以申请延长停留时间或转换身分﹐如 F-1 、 H 等﹐除非入境前即被限制不得延长或转换身分。一次最多能申请延期六个月﹐延到一年为止。
B-1 商务签证
所谓商务( BUSINESS ),是指与商业与专业有关的活动,如贸易谈判、商务咨询、国际会议等等。
• B-1 申请的条件
• 在居住国有居所;
• 有限期的来美;
• 来美的目的在于从事与商务有关的活动。
申请签证时,申请人应能证明:
( 1 )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有关开支,因而不会在来美之后非法工作;
( 2 )如果在美国的亲戚朋友资助,应证明资助者与申请人的亲密关系;
( 3 )访问的具体日程与活动项目;
( 4 )在访问之后确实会回国,访问的日期应与访问的目的相符合;
( 5 )避免申请在美居留较长日期;
( 6 )表明在本国有较强的关系,如永久性工作、生意、家庭等;
( 7 )如果申请人是一家之主,应证明申请人在访美期间如何赡养家庭。
申请人是否申请过移民或是否曾被拒签过,均在领事馆官员是否签发 B - 1 签证的考虑之内。根据有关规定,领事馆官员应审查申请人的全部资料。由于 B - 1 拒签的主要原因是移民倾向,法律允许领事馆官员根据面谈作出有关决定。所以,在申请 B - 1 签证时,既要充分准备有关文件与资料,也要做好准备应付面谈。
B - 1 签证者来美从事的活动
简而言之, B - 1 签证者可以在美从事如下活动:
( 1 )不涉及雇佣工 作的经贸活动;
( 2 )商洽合同;
( 3 )业务咨询;
( 4 )诉讼;
( 5 )参加科学、教育、商业等范围的研讨会、学术会等;
( 6 )学术、商业研究。
※除此以外, B - 1 签证者还可来美参加一些与工作有关的活动,如:
( 1 )作为董事会成员参加美国公司董事会的会议,这一点为跨国公司的经理人员提供了来美的机会。
( 2 )一些美国公民的私人助手或佣人。
( 3 ) L - 1 或 E - 1 、 E - 2 签证人的私人助手或佣人。
( 4 )前来美国投资的拟来美后申请 E - 2 签证者。
申请 B - 1 签证的手续
在向领事馆申请比签证时,应准备如下资料:
( 1 ) OF - 156 表;
( 2 )邀请信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信;
( 3 )证明申请人没有移民倾向的文件;
( 4 )证明申请人来美激昂从事正常商务活动的文件;
( 5 )有效护照;
( 6 )照片;
( 7 )申请费。
4 、入籍的手续
在以 B - 1 签证来美时,应准备如下文件:
( 1 )证明申请人来美从事正常商务活动的文件;
( 2 )申请人在原住地的工作、生活等证明文件;
( 3 )访问的日程;
( 4 )申请 B - 1 签证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;
( 5 )回程机票;
( 6 )足够的资金,但携带过多的资金会导致移民局怀疑 B - 1 签证者没有回国的意图。



